1987-07-30 《香港電視》 — 羅文為了一個男人不結婚(第1030期,第004頁)

羅文結婚了?

「開玩笑!」

「其實,我有想過,但這是在認識「小李』之前,我曾有過衝動想結婚,誰知却在這時,小李出現了,我便不想結婚。」羅文正容地道。

誰是小李?「他」為何會有如此魔力,可以使羅文不想結婚?

「小李—就是李尋歡。」羅文解釋着說。

原來羅文被李尋歡迷倒,但也不致於這麼大犧牲不結婚吧!

「如果不是『小李飛刀』給我的事業帶到了另一個轉捩點,我相信自己會平淡的生活下去,,有一份可以的收入,有一個家庭,結婚生子,然後了此一生。但,偏偏在這個時候,我的事業有了發展機會,當然,最大的抉擇便選事業這條路,我不會貿貿然的放棄這個機會,所以,唯有暫且放棄婚姻生活,專注於我的歌唱事業。」

羅文認為,如果要做好一件事,一定要一條心,而且他是絕不能分心,所以,他覺得有了家庭,他的責任會加重,他的壓力亦會相繼加大,倒不如捨棄其中一環。

「因爲事業而抗拒婚姻,現在有否後悔?」

「絕對沒有!」羅文斬釘截鐵地道。

原因何在?

「因為我是一個極沒有家庭觀念的人,我喜歡獨自生活,我喜歡談情說愛,夠羅曼蒂克,但雙方不需要負任何責任,當緣份盡時,我們可以灑脫地分手,而不須背上結婚離婚的虛名,愛情可以新鮮,但結婚則是持庫,兩者要我選,我一定會選前者。」羅文的愛情觀看來亦十分特別。

「譚家得你一個男丁,你不用傳宗接代嗎?」

「我思想較新派,傳宗接代、繼後香燈等等環節對我來說並不重要。」羅文淡然地說。

由此而知,羅文對結婚的觀念全屬個人感情,沒有任何附帶「條件」,所以,有朝一日,羅文要結婚,其原因並非是為了「傳宗接代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