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6-10-02 《香港電視》 — 扮嘢小子--羅文的小時候 (第987期,第026,027頁)

//頭髮梳到「立立令」,衣服「執到正」······//

羅文有過富貴奢華的童年,同樣有過苦澀不堪的少年。命運並不太虧待他。

羅文出身大地主家庭,父親是銀行界鉅子,父母均受英文教育。奢華的生活,把小小的譚百先(羅文的原名)養成了扮嘢貪靚的小公子哥兒。

今天在舞台上扮嘢貪靚的作風,是小時候種下的根。這小子好厲害,不熨過的衣服不穿,不擦過的皮鞋不穿,頭髮梳得「立立令」,滿頭油脂。

家裏一姐一妹,羅文比較得寵,那是在所難免了,况且羅文「執得好正」,親戚朋友有婚嫁喜事,都要請這位「扮嘢小子」做花仔,所以家裏的白皮鞋一大堆。

羅文「扮嘢」還有一個秘密,吃盡不少苦頭。他最愛穿吊帶短西褲,但每次出街回來,膝頭總是傷痕纍纍,紅當當的一片,舊的紅汞水上面再添新的殷紅。

幼年的他,寫畫的天才最先被發掘,在學校的圖畫成績異常優異,貼堂在所難免,他還爲隔鄰的小妹妹設計新裝。如果羅文今天不唱歌,也許是一位出色的服裝設計師裡!

不過,羅文的歌唱天才在五歲就開始初露鋒芒了,那時候隨母親去看粵劇、看西片,家裏總要包廂的,看得多了,就受到薰陶,那時候去看粵劇「情儈偷渡瀟湘館」,這小子居然可以哼出整段「寳玉哭墳」。

不過,幸福的日子對於羅文,是無比的短促,十歲的時候,父親腦充血溘然長逝,母親相繼患上鼻癌。羅文從廣州申請來港,專爲母親購藥。

十三歲就成爲孤兒了,羅文隻身留在香港謀生,寄人籬下的日子並不好過。

那時最低消費娛樂是收音機。羅文並不例外,他愛聽點唱,時代曲、英文歌都哼得似模似樣。披頭四的風采,佔據了羅文的靈魂深處,他開始瘋狂,爲了看披頭四,羅文竟然不上班,事後被經理大班臭罵了一頓。

如果後來這位經理大班聽羅文的唱片,會有什麼感想呢?